近日
乐东法院审结了一起抢劫罪案件
以被告人黄某某犯抢劫罪判处
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并处罚金3000元
2022年7月30日3时许,被告人黄某某在乐东县黄流镇驾驶电动车途中,见一女子驾驶电动车在前面,便跟随其一段路后超车将其拦下,威胁该女子到旁边的小树林,否则砸坏电动车。黄某某要求该女子交出手机,出于害怕该女子便将手机给了黄某某。黄某某将抢到的手机拿回家发现没有密码打不开便丢弃在家前的水沟里。经鉴定,该女子被抢的手机价值190元。
乐东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某于凌晨时间在无人路上拦截女性被害人车辆并抢走财物,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案发后,被告人黄某某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愿意接受处罚,且其家属已赔偿被害人钟某某损失,取得被害人钟某某的谅解,可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
(直播海南)
Copyright © 2002-2030 北京恒云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我们|北京市大兴区盛坊路1号院2号楼5层2单元514 京ICP备19008416号-12北京快乐宝宝助孕 网站地图 sitemap.xml tag列表